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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物業招租 實行公開競價

  禪城區公有物業招租將采取公開競價方式,出租人應與資產租售服務中心簽訂物業招租委托合同,並參與競價會。即日起至11月17日,《禪城區公有物業公開招租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登錄禪城區政府網、信函、電郵及電話方式提出意見。

  記者瞭解到,早在去年,禪城區就出臺瞭《禪城區公有資產租賃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而此次《實施細則》就是為雲林縣貸款免保人瞭保障暫行辦法的實施,明確瞭《暫行辦法》所稱的"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公有企業、競租人等的范圍。

  《實施細則》明確,《暫行辦法》所稱招租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一定期限內公有物業的使用權交付給競得人的租賃方式。出租人應與租售服務中心簽訂物業招租委托合同,派員參加物業招租競價會,配合服務中心組織的其他物業招租工作。服務中心根據需要安排物業招租競價會,招租公告期從發佈之日起不少於5個工作日。

  此外,《實施細則》還明確,出租人在提交原承租人承租證明資料後,可在招租方案中設定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該物業。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該物業資格的原承租人繼續承租的,應辦理競租報名登記,采取接受競租人報價或者自行報價的方式競價。

  《實施細則》還規貸款利率換算表定,競租人應在招租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向指定賬戶匯入足額的競租保證金,競租保證金按競租物業招租底價的3倍計算。同時,競租保證金匯款人應與競租人名稱一致,不一致的,競租人應出具相關的委托書及匯款人的確認書。此外,競租人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競租人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束力。競租人的最高報價經主持人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方式確認後,競租成交。



新聞來源http://fs.house.sina.com.cn/news/2014-11-13/082045882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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